行业管理 | 市交通委召开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工作会

首页    资讯中心    新闻中心    行业管理 | 市交通委召开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工作会

9月16日下午,市交通委组织召开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工作会。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本市8家道路运输车辆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运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交通运输部抽查车辆动态监控情况。2020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对北京市、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车辆(主要为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车和省级旅游包车)、危货车辆及重载普货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了抽查,我市部分客运车辆、危货车辆和重载普货车辆的动态监控提示严重超速报警或严重疲劳驾驶报警,疑似存在超速行驶行为或疲劳驾驶行为;部分客运车辆和危货车辆的动态监控提示定位漂移现象或轨迹完整率低于80%;部分客运车辆疑似存在夜间通行行为。包括45辆次违规车辆、涉及11个辖区监管部门、8个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18家运输企业和违规车辆涉及的16个车载终端型号。8家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运营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部的抽查通报,立即进行整改,在指定时间内配合运输企业完成整改,并报送监控平台的整改报告。

会议对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落实交通运输部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立行立改,透过表象看到问题的本质,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二是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积极履行服务承诺,主动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配合企业和监管部门做好核查工作。三是要求各单位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工作。要跟企业主动沟通,明确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控责任。要深入企业、车队,广泛宣传,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对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技术支持中心要运用好交管卡口等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

会议明确要求,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必须在9月21日18时之前,配合运输企业完成整改,并将平台涉及技术保障方面的核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2020年9月18日 14:12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