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七批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车型和生产企业资质认定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北京市《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和《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车型和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通过评审的第七批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车型和生产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当日起算)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
一、通过资质认定的企业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二、通过产品性能认定的车型(见附件1)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反馈,联系电话:010-63409532, 传真:010-63463608
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
2021年7月16日
2021年7月16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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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
Beijing Road Transpor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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