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园地 | 新国线董事长王旭参加交通运输立法修法工作座谈会 提议重视道路客运行业在综合交通运输立法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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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京召开“交通运输立法修法工作座谈会”,邀请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集团等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骨干企业代表,共议交通运输立法工作,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出席会议,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主持会议。这是全国人大财经委为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加快构建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法律法规体系”重要指示,进行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典型企业系列座谈之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会长、新国线运输集团董事长王旭应邀参会,并对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王旭从三个方面对交通运输立法工作进行了阐述:道路客运行业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客运领域中的主体地位要得到进一步体现,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突出满足社会公众运输服务需求为导向,道路客运行业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王旭指出,道路客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客运领域中始终居于主体地位,过去、现在、将来都会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主力,基础性、衔接性、保障性作用显著,尤其是在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运输服务需求方面更为突出。希望国家决策部门在制定战略和政策时更多倾听道路客运企业的愿景呼声,进一步体现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客运领域中的主体地位。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对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步伐,为政策制定提供法律支撑。

王旭认为,道路客运企业在与民航、铁路等企业协商开展旅客联程运输工作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服务协同等方面优势不足,仍存在“班线难开、车辆难进、收费畸高”等突出问题,致使旅客联程运输推进难度较大。

王旭呼吁,在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进一步突出以满足社会公众运输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倡导多方式融合、多主体协同、全链条出行、一体化服务的“出行即服务”理念,尤其是国家决策部门统筹推进“新基建”,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过程中,整合各种运输方式资源,力争做到铁路、民航、水运、道路等运输方式“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启用”,提升道路客运服务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话语权,确保道路客运在联程联运、新能源、车路协同、枢纽建设中有效参与,推动“高铁无轨站”“城市候机楼”等建设,探索公铁联运、公空联运、空铁联运模式,切实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

王旭建议,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交通强国建设意义十分重大。道路客运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当前行业正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关键时期,亟需就行业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等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补充完善公交优先政策,完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政策,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优惠政策,明确道路客运站(场)综合利用开发扶持政策,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执行力度。

 
2021年9月3日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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